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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0年申报合肥市心理辅导室开展区本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18   作者:团队、教研室   来源:庐阳教育体育信息网   阅读:次   字体:[] [] []

区属各中小学:

      根据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六批中小学心理辅导室认定工作的通知》,结合各中小学自愿申报,为更好地迎接2020年及2021年度合肥市心理辅导室认定工作,庐阳区教体局成立了心理辅导室认定工作小组,对本年度申报学校进行实地调研并指导,并组织明年参加认定的学校开展学习。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本次认定分4组进行,每个调研认定工作组由指导组(已被认定为合肥市心理辅导室的学校)和观摩学习组(将于2021年认定的学校)组成,认定工作严格对照《合肥市中小学心理辅导室达标认定评分细则》开展,人员及认定工作安排表详见附件,相关人员联系方式请查阅庐阳区心理健康工作群。

      2.每组第一人(字体加粗)为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并指导相关调研认定工作,请各认定工作组相关老师提前安排好工作并向本单位履行工作请假手续。

      3.各组于9月21日-9月25日期间完成本组调研工作,并形成认定报告提交育新小学娄乐老师334132438@qq.com,具体时间组内自定。

      附:对2020年申报合肥市心理辅导室开展区本级认定工作安排

            合肥市中小学心理辅导室达标认定评分细则

 

局团队、教研室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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