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
2018年秋季学期即将开学,为确保新学期开学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做好开学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明确新学期工作思路。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各单位要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省教育厅《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标准》、合肥市人民政府、庐阳区人民政府《中小学“美丽校园”创建实施方案》、区教体局“十三五”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规划及2018年工作思路,以科学的教育思想为先导,以“规划”为引领,统筹学校文化建设、美丽校园创建、新优质创建等工作,学习新思想、聚焦新目标、展现新作为。
二、充分做好开学组织工作。各单位要统筹安排,精心做好秋季开学的各项组织工作,确保学校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运行良好、保障有力,做到“三个到位”:书本发放到位、课程设置和教师提前备课到位、学校及各部门工作计划制定到位;“三表”(学校总课表、班级分课表、作息时间表)上墙;“六个一”落地(组织好第一次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主题的升旗仪式、上好开学第一课食品药品安全进校园、布置并批改第一次作业、做好第一次“两操”、上好第一次班会课、安排好第一次午餐班和放心班)。要特别关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困难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确保他们按时报到。各中小学要认真做好家长关于转学、休学、复学等问题的咨询接待工作,按政策给予答复或办理,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基教科。
三、精心组织好开学典礼。以新学期开学为契机,各校(园)要精心设计,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为主线,可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等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有创意的开学典礼。要把开学典礼作为一种重要的仪式课程,强化学生意识形态教育,上好开学第一课。
四、着力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召开一次师德师风建设专题会,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中,并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实现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开展一系列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既要聚焦问题,防范和惩戒相结合,也要宣传正能量,发掘典型,树立榜样,总结成果,提炼好的做法和经验,引导广大教师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使命和神圣职责。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格落实“六个严禁”,落实廉洁办学相关要求,教师不得组织、参与有偿家教。
五、强化学校安全措施。各校园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公治〔2015〕168号)要求集中开展一次安全卫生大检查和安全教育。重点检查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门卫制度、体育器材、实验室危化品存放保管以及校园周边安全。同时,各校(园)要落实流行性感冒、水痘、手足口病、诺如病毒感染等易发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健康教育。
六、切实规范办学行为。执行《关于合肥市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安排的通知》(合教秘〔2018〕277号)情况,落实“增效减负提质”要求,新学期严格规范学生作息时间,严控学生作业总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等情况。要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将“减负提质”全面落实到学校教学管理、教改科研和师生评价考核等工作之中。各校(园)要自觉将“三表”(总课程表、班级课表和作息时间表)连同校长(园长)姓名和联系电话在校园网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检查暑假期间是否存在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以任何形式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文化课辅导班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培训机构开办补习班。
七、各校要对照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2〕1号)和《安徽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实施意见》(皖教基〔2012〕18号)等有关规定,落实“一科一辅”政策、执行“自愿购买”和“无偿代购服务”要求,坚决治理和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所有收费项目(含“一科一辅”版本)一律要在校园内教育收费公示栏进行公示。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切实规范办园行为。另外,开学工作检查时请各中小学幼儿园(公办)将暑期固定资产清查情况交下校检查人员带回交计财科。
八、注重加强宣传工作。坚持宣传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加强正面宣传,大力宣传教育改革创新,大力宣传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加强区、市各级信息报送工作,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区教体局将于9月3日开学当天组织开学检查,并对各单位开学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总结。
附件4:2018年秋季庐阳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校外综合实践活动通知
附件6:2018年秋季一日校外综合实践活动内容安排及具体要求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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