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接区委宣传部通知,请开展对本单位社会宣传场所和宣传品的自查、排查工作,重点检查电子屏、户外大屏、光影设施、宣传橱窗、工地围挡、宣传展架、桁架、海报等社会宣传载体。对老旧破损、内容过期、不合时宜的社会宣传品立即维护、更换;对印刷、画面、文字等出现错误的社会宣传品立即撤除。请各单位于7月15日(周一)上午10:00前将自查报告(附整改前后对比照片)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同步报至邮箱:1633728014@qq.com。
联系人:孙文博,电话:65699992。
区教体局组宣科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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