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中小学,寿春中学,新华实验中学: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实验室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1〕166 号)(详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机制,配齐配足实验室安全防护设施,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排查工作(详见附件2),扎实开展中小学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
附件2《庐阳区中小学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检查(自查)表》由学校检查人员填报,并经校长签字盖章后,6月18日前拍照和扫描发电教馆邮箱(djg9984@163.com)。近期区教体局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督促整改问题,确保中小学实验室危化品使用及管理安全。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UploadFile/285/2021/6/20210607165487358735.pdf
2、庐阳区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检查(自查)表 /UploadFile/285/2021/6/20210607165450285028.docx
庐阳区教体局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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