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强化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合安办〔2021〕25号)和市教育局文件要求,区教体局决定在全区集中开展为期1个月的校园安全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检查范围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
二、大检查时间
2021年4月16日-5月15日
三、检查主要内容
1.保安、门卫值勤是否规范;
2.校园是否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车辆进出查验、登记是否规范;
3.学校是否机械执行开门时间而导致出现早到学生在校门口聚集现象;
4.寄宿制学校校园夜间巡查是否规范;
5.临街靠路学校门口是否设置硬质防冲撞设施,摆放是否合适;
6.门卫室是否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是否安装固定电话;
7.校内娱乐设施、体育器材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8.校舍及围墙有无开裂、倾斜等险情,校内有无易燃材料搭建、装修现象;
9.食堂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留样是否规范;
10.学校对校车驾驶员、照管员、安全管理员教育管理是否到位;
11.视频监控图像存储时间是否达到30天;
12.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13.闲置校舍设施及校舍设施非使用时间的安全管理有无疏漏;
14.中小学防性侵“六要”是否落实;
15.其他场所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对标检查。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公治〔2015〕168号)、《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合教法〔2019〕308号)、《合肥市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南》(合教〔2021〕28号)等文件及有关规定,全面掌握安全规范和标准,对照规范和标准开展检查,确保安全大检查不走过场。
2.压实责任、真查真改。全区教育系统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强化安全管理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动态分析本单位安全风险,认真查找薄弱环节,落实落细主体责任、主管责任。学校要坚持立查立改,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够立即整治的,要立即整治到位;一时难以整治的,要落实临时防范措施,限期完成整治。区教体局将积极开展暗访暗查、督查督办,促进各中小学、幼儿园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本次安全大检查取得实效。
本次安全大检查结束后,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填写《校园安全大检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于5月17日前报区教体局法制安全科汇总(未发现隐患的,实行零报告)。
联系人:吴常春 联系电话:65699336。
庐阳区教体局
2021年4月19日
附件1:校园安全大检查情况登记表
附件2:学校防性侵“六要”
附件3:合教〔2021〕28号关于印发合肥市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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