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中小学:
现将合肥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家访工作的意见》(合教[2015]6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高度重视。
各校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实施好家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学校每年要根据招生范围、班级规模等实际情况,制定家访实施方案。学校要将家访情况纳入班主任工作考核和教师年度绩效的考评范围。
二、积极宣传,及时总结经验。
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报纸、网络、电视等大众传媒进行家访宣传报道,营造和谐的教育环境。各校要建立家访资料基础台账,对家访工作中的好方法、好经验要及时总结并推广。
三、明确责任,深入推进家访工作规范化。
在职教师全员参与,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发挥主力军作用。学校领导及中层干部尤其要带头参与家访。家访时要遵守有关规定,严格做到“六个不得”,即不得接受家长馈赠的钱物,不得接受家长的吃请和报销开支,不得要求家长安排车辆接送,不得借家访名义向家长提出任何私人要求,不得参与家长组织的任何娱乐消费活动,不得以家访名义进行有偿家教。
请各中小学认真贯彻执行文件精神,并做好相关资料收集。 合教[2015]6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家访工作的意见.pdf
教体局人事科
201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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