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合肥市教育局、人社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庐阳区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就初级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符合申报初级教师职务资格的辖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含企事业、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今年新考入我区的试用期教师不参加今年的初级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需符合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6〕13号)及合肥市教育局、人社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标准相关规定条件及评审材料(详见附件1、2)。
三、注意事项:
(一)职称计算机
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必备条件;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学习可作为继续教育内容,凡参加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者,可一次折算登记继续教育学时,考试合格的每个模块登记15学时。
(二)普通话水平
普通中小学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申报各级教师职称资格时,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需提供普通话水平证书,申报其它学科的不需提供。
(三)继续教育学时
1.今年申报初级(二、三级)教师职称资格的,以实际要求的年限计算(每年90学时,其中必须有30学时的共需科目培训)。
学时审核时间地点安排:之前审核中、高级职称学时,没有审核初级职称学时的单位可按时间安排到区人社局511室审核。
公办幼儿园:12月15日(周二)上午;
小 学:12月15日(周二)下午;
中 学:12月16日(周三)上午;
民办幼儿园:12月16(周三)下午。
2.学时审核由各单位职评具体经办人负责报送,绝不允许个人报送。其中幼儿园必须由业务园长负责报送。未办理学时证书的,请提前办理。
(四)有关年限计算
申报各级教师职称资格所需的专业年限、任职年限、学历年限及年龄等一律按周年计算,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四、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12月21日幼儿园报送; 12月22日小学报送;12月23日上午中学报送。
2. 报送人员:职评材料按单位统一报送,由负责职评的中层干部负责,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
3.报送地点:庐阳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303办公室
4.其他要求:以学校为单位汇总上报《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花名册》(附件6)。电子稿,请于12月21日前发至rsk65699989@126.com,文件主题格式一律为“单位 + 2020初级职评花名册”。
5.档案格式: 材料袋由申报人员自行提供,粘贴统一格式的档案袋封面(见附件5)。
五、材料要求
1.《合肥市中小学二、三级教师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一份(见附件4)正反面打印。
2.现任和申报的教师专业职务一律填写过渡后的职务名称,即“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3.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中小学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申报教师职称资格时提供)。所有证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审核人签字,原件单独装放,现场审验后退还,档案袋只放复印件)。
4.三级教师申报二级教师的人员需提供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查验后退回,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5.提供继续教育证书(继续教育中试用期满一年需提供新任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及公需科目证书。
6.提供近一学年2019-2020学年度备课笔记,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签名)并加盖公章(任选其中一课时教案折叠好供评委评审)。
7.填写《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学校审核材料鉴定表》(附件3)
8.具体申报提供材料见附件2。
咨询电话:0551-65699978、65699989(区教体局人事科)
0551-65699807(区人社局人事管理科)
教体局人事科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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