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中小学:
根据《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合文明办〔2019〕20号)文件精神,区文明办与区教体局联合在全区中小学开展第二批“新时代好少年”评选活动。各校在组织校级评选“新时代好少年”的基础上,推报符合条件的候选人1名,于4月11日将候选人申报表及800字以内的个人事迹材料报至局团委307室,电子稿发至lujiaotuandui@163.com。局团委将进行评选表彰,并择优推报参加合肥市评选。
一、 评选对象
原则上侯选人年龄限定6至16周岁,年级为小学一年级至高二年级,事迹发生于近一年内或一直延续到近期。
二、 评选标准
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目标要求,遴选推荐“新时代好少年”典型事迹。注重推选积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爱党爱国、孝老爱亲、助人为乐、热心公益、勤学善思、创新创造、自强自立、热爱劳动、保护环境、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等方面表现突出,充满时代气息,事迹生动感人的青少年先进典型,为广大未成年人树立可亲可敬可学的榜样,示范引领青少年向上向善,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评选要求
1.公平公正评选。在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发现和推举“新时代好少年”人选。各中小学校要广泛动员师生和家长参与,通过学生自荐、同学互荐,以及老师、家长推荐等方式。
2. 形成长效机制。“新时代好少年”活动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和文明校园创建的重要内容,各校要积极开展评选班级、校级好少年,形成常态化,并在评优评先、入团时对“新时代好少年”给予适当倾斜。要关心关注好少年学习生活,做好困难家庭好少年帮扶工作,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3. 抓好事迹宣传。各校要利用宣传栏、文化墙、黑板报、校园广播电视、校园网等阵地,大力宣传“新时代好少年”先进事迹,组织开展“新时代好少年祝福祖国”活动。要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移动终端等青少年喜爱的有效传播载体,进行多形式多载体宣传报道,增强学习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中小学校要采取举办现场发布会、主题报告会、专场文艺演出等形式,宣讲“新时代好少年”故事。
4. 强化学习实践。各校要把学习和争做好少年作为活动的重要环节,推动青少年见贤思齐、知行合一。要结合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中小学生收听合肥广播电台制作的“新时代好少年”广播剧,关注合肥日报制作的“新时代好少年”融媒体新闻,观看先进事迹发布活动节目,传播好少年微视频,开展给好少年点赞留言活动,组织班(队)会讨论,撰写学习体会。要组织未成年人开展志愿服务、亲情关爱、环境保护、劳动锻炼等社会实践活动,参加红色旅游、“我们的节日”、国情调研等主题教育活动,参与科创比赛、小课题研究、兴趣小组等学习研究和文化体育活动,在具体生动的实践中向先进典型学习、向身边榜样看齐。
附:合文明办〔2019〕20号-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局团队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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