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为了做好2018年在职困难职工的慰问工作,现将开展困难职工的情况统计工作(要求见附件1)。请各单位工会认真对待,做好宣传和摸底工作,做到实事求是,不漏报不错报。 注意:
1. 统计范围是在职教师;
2. 做到既公开公正又注意保护教师尊严;
3. 不重复申报。
4. 请于12月18号前将盖章的纸质表(表格见附件2)交至工会方老师处,逾期视为放弃。
附件1
附件2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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