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中心:以庭学法 以剧明责
9月23日,一场别开生面的普法活动在庐阳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课堂上顺利开展。不同于以往枯燥的法条宣讲,与上学期侧重法律常识讲授、案例解读的课程模式不同,本学期课程以“沉浸式体验+实践性学法”为亮点,创新采用“普法剧本杀”与“模拟法庭”相结合的形式,面向四年级学生,将法治教育融入生活实践。活动围绕“小雪被同学P图、欺凌”这一典型案例,带领学生在实践体验、角色扮演、课堂探究中探寻法律真相,厘清权利边界。
作为本学期课程升级的重点内容,本次活动凸显“剧本杀+模拟法庭”双线融合、“一案到底”情境探究、“角色代入+法条适用”实践学法三大亮点。活动全程采用剧本杀沉浸式体验模式,同学们分别扮演当事人、侵权行为人、旁观者、法官等角色,还原事件起因、网络传播过程、欺凌发生经过与争议焦点。“侦探”手持线索卡,深入剖析案情。随着剧情推进,一起由恶意P图、网络造谣引发的校园欺凌案件逐渐浮出水面。

在“权利义务法庭”审理环节,学生们分别扮演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及当事人。通过层层搜证、复盘和激烈的法庭辩论,“小法官”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条款,对各方行为进行法律定性。随后,老师结合模拟法庭审判结果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规定,针对案件细节进行深度普法解读,向全体学生细致讲解公民依法享有的人格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合法权利,厘清玩笑与违法的边界。

“以前觉得发个搞笑表情包只是开玩笑,今天才知道这可能构成侵权。”参与扮演被告的学生在复盘环节感慨道。有同学恍然大悟:“原来随手转发也是错的!以后我一定先核实、不乱传!”还有同学开心地说:“我终于懂了,有权利就要有义务,做文明守法的小学生超光荣!”活动尾声,同学们踊跃分享收获,深刻认识到看似玩笑的“随手转发”“恶搞图片”,实则可能侵犯他人肖像权与名誉权,甚至触碰法律红线。

“原来沉默旁观和盲目跟风也是一种伤害,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一名参与活动的学生在庭审结束后感慨道。此次活动打破了传统普法“单向灌输”的模式,将法律知识融入趣味互动,让学生在角色扮演中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不仅提升了法治意识,更学会了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真正实现沉浸式学法、明理懂法、自觉守法、合理用法。
撰稿、摄影:姜伟
初审:周艺婷
复审:胡朝静
终审:高 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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