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师德榜样在身边”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
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活动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持续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师德榜样在身边”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广泛开展“师德榜样在身边”选树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活动中心。
二、选树原则
1.坚守初心、至诚报国:深学笃行教育家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严格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崇高师德践行理想信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德范立身、爱生如子:恪守“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道德情操”,胸怀“乐教爱生、甘于奉献的仁爱之心”,潜心教书育人,做到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每一名学生,成为学生成长道路上的良师益友。
3.勤学笃行、育人有方:践行“勤学笃行、求是创新的躬耕态度”与“启智润心、因材施教的育人智慧”,严谨治学、潜心问道,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积极推动教学改革创新,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赢得师生广泛认可与喜爱。
4.扎根一线、弘道致远:长期坚守教育教学一线,优先考虑多年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对教育事业充满赤诚与情怀,始终秉持“胸怀天下、以文化人的弘道追求”,师德事迹真实鲜活、感人至深,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威信和影响力。
三、活动安排
选树宣传工作按挖掘、宣传、推荐三个阶段有序推进:
1.挖掘阶段: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各校全面启动“师德榜样”发现挖掘工作。通过开通线上线下推荐渠道、鼓励师生及家长讲述身边教师的感人故事、学校管理人员深入教学一线走访调研等多种形式,精准发掘自觉践行教育家精神的先进典型。
2.宣传阶段:各校对挖掘出的候选对象进行汇集筛选,确定本校“师德榜样”人选后,充分利用校园宣传栏、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全方位展示其践行教育家精神的生动事迹,组织师生开展学习活动,积极营造崇尚师德、争当榜样的浓厚氛围。
3.推荐阶段:各校从本校“师德榜样”中择优推荐代表性最强、示范作用最突出的典型,报送至区教体局。区教体局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认定后,将适时通过主流媒体、教育宣传平台等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扩大榜样引领效应。同时,择优向市教育局推荐。
四、工作要求
1.各校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推动教育家精神学习与师德师风建设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教师以榜样为标杆,自觉践行教育家精神,见贤思齐、向上向善、追求卓越。
2.创新宣传形式,通过举办师德报告会、开展“榜样面对面”交流活动、设立师德榜样宣传墙等多种载体,生动展现新时代教师阳光美丽、爱岗敬业、务实创新、潜心育人的良好形象,努力形成“校校有典型、榜样在身边、人人可学可做”的生动局面。
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校应于每学期结束前,向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报送师德榜样选树宣传工作情况,包括选树对象基本信息、践行教育家精神的主要事迹材料等,推动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实效化开展。
4.各校请于每学期结束前将《“师德榜样在身边”选树宣传统计表》报送至区教育局人事科邮箱(rsk65699989@126.com)。其中,2026年1月29日下午下班前将2025年宣传统计表报送人事科邮箱。
附件:“师德榜样在身边”选树宣传活动统计表(市局).xlsx
庐阳区教体局人事科
2026年1月21日
皖公网安备 340103020005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