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庐阳区第十二届中小学、幼儿园课堂教学评比工作的通知
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落实“双减”政策,大力推进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充分发挥高质量教研对教师专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充分展现新课标、新教材、新课堂、 新作业、新评价等“五新”研究成果,切实提升课堂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庐阳区第十二届中小学、幼儿园课堂教学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1. 助力教师加快教学观念转变,提升教学能力,推动 “双减” 政策在课堂教学中有效落地,全面提高中小学、幼儿园课堂教学质量。
2. 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激发教师深入研究新课标、钻研新教材、创新改进教法的积极性,充分展现 “五新”(新理念、新教材、新教法、新学法、新评价)研究成果。
3. 促进教学与教研深度融合,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增强教师业务素养和施教能力,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
二、评选条件
1. 教师应秉持正确教育思想,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 积极投身课程改革和教科研工作,主动学习先进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圆满完成教学任务,勇于创新,在教师群体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 教育教学成绩显著,积极参与课程改革,主动承担教研任务,具备专业引领能力。参赛教师原则上需入编至少满三年(即2022年12月之前入编),民办学校教师入职三年及以上方可参加评比。已获得省、市“教坛新星”称号,市学科优质课比赛一等奖(以上)获得者不再参加此次评选。只有入编满三年(含)或民办入职三年及以上的教师才有资格获评 “教学能手” 称号。
三、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活动由区教研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学科分别成立专家评选组,负责本学科的评选工作。
评比分组:分为初中组、小学组和幼儿园组。
奖项设置:各学科评选小组按照参赛人数比例设一等奖(30%)、二等奖(30%)、三等奖(40%)若干名。特别优秀的教师授予 “庐阳区教学能手” 称号(约占比赛人数的 10%)。
四、工作安排
各学科教研员负责确定本学科参赛人数、制定比赛日程和具体方案,并在庐阳区教育体育局网站挂网通知。
比赛时间:12月10日前完成
五、组织保障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教师参与,为教师参赛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评选过程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评选,确保评选结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区教研室要加强对评选活动的组织和指导,及时解决评选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障评选活动顺利推进。
请各学校认真组织,积极落实,确保庐阳区第十二届中小学、幼儿园课堂教学评比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合肥市庐阳区教育体育局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