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入学问题

来源:庐阳教育体育信息网 阅读:
信件编号: 2021133339 来信时间: 2021-01-03 14:14:00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  名: *****
信件内容: 请问老师,随迁子女入学要求,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合法的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有社保局的社保证明行不行,庐阳区教育局的咨询电话是多少,谢谢
答复单位: 基教科 答复时间: 2021-01-25 15:46:02
答复内容:

经了解,根据《庐阳区2020年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继续执行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保障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通知》(合教〔2010〕111号),切实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区招生办设立报名点,7月24日—7月26日集中受理随迁子女入学现场审核材料。补报名时间:7月30日—7月31日。审核材料: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居住证,需在我区持证连续居住满一年(居住证截至2020年8月31日满1年。因疫情影响,居住证在2020年1月23日至4月8日到期,未及时办理签注手续的,该时间段视为未中断)。

3)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合法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企业人员出示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合法的劳动合同。

4)除以上材料外,上一年级的学生,需出示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上七年级学生出示小学毕业证书。其他非起始年级学生,出示原就读学校盖章的学籍表(或就读证明)。

根据上述规定,应该出具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一般是经过相应区域劳动部门备案或缴纳了社会保险的劳动合同。

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庐阳区教体局基教科,电话65699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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