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特色专栏 > 文明校园

合肥市南门小学恒盛皇家花园校区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1-09-17 08:46 作者:李正飞 来源:合肥市南门小学恒盛皇家花园校区 阅读:次 字体:[] [] []

 

为了更好的教育学生成人、学习,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学生原则上不允许携带手机到校。

二、带手机进校要经家长同意,并书面向班主任提出申请。报经学校同意后,方可携带,由班主任统一管理。

三、学生不得在上课和午休期间私自使用手机,一经发现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口头警告并当场收缴手机。

、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等。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违反规定被收缴手机的,其违规使用手机收缴后交班主任,期末由违规使用手机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来校签字领回手机,并视其态度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借别人手机违规使用的同等处理)

、对于收缴手机时采取不合作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使用手机的,情节属一般的,给予相关学生警告;情节严重的,将按照《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进行处理。

、学生在任何考试中,必须将手机关机并主动交监考老师,凡发现使用手机都均认定为作弊并收缴手机。

八、用手机浏览不健康内容等,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批评教育。

、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公安等)联系的,可以报请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可以临时使用手机。

十、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等问题,老师和学校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家长应配合学校进行学生手机管理,减少学生使用手机时间。若确需使用的,应限制或禁止无关手机软件的使用,确保学生健康成长。

友情链接
教育类网站
政府类网站
校园类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