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控制数量。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2、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读书领导小组,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学校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积极营造图书管理员依照《校园图书馆管理制度》做好图书馆日常的维护和管理。学校大队部做好校园公共区域(门厅、连廊的图书角)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4、每学期,语文教研组长要组织本组教师依据学校阅读教学工作计划,结合年级学生特点和阅读基础,在集体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详实可行的《教研组课外阅读教学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好“主题阅读活动”,丰富学生的阅读生活。
5、语文教师是课外阅读教学的执行者,负责指导学生阅读的具体工作。要严格按照课程表,上好每周1课时的固定阅读课,做到专课专用,不无故挪用。教会学生合理利用好业余时间,保证每天在校课外阅读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对学生课外阅读进行有效指导。选定好专人负责班级图书角的借阅和管理工作,为班级学生提供一个优质的阅读条件。
6、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7、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