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为规范工作群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进一步完善建群、散群(QQ、微信群)管理制度。确因工作需要建群的,明确群主管理责任要求;临时建群,或长期不用的群,须及时解散。
2.此次上报的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的,包括行政管理工作群、班级群、家长群等在内的所有群。
3.请于12月31日(下周一)前上报,Excel版和PDF版(盖党组织章),上传至:https://docs.qq.com/form/page/DWXBSTWhNaEJBV0JL。联系人:孙文博,电话:65699992。
区教体局组宣科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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