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区财政局相关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国有房产管理,请各单位梳理无证房产情况,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填报范围
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庐阳幼教集团所有或实际占有、使用的无证房产。
二、填报说明
1.请各单位认真全面梳理本单位无证房产情况,并填报《庐阳区国有无证房产明细表》。移交区属国有企业代管资产由原单位填报。
2.请各单位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
3.逾期不报视为零报告。
《庐阳区国有无证房产明细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盖章后,于2024年12月13日(周五)下午下班前,将电子版及签章纸质PDF版发至邮箱:200869254@qq.com(为避免漏统,请勿发送在线文件)。
联系人:丁香玉 联系电话:65699990
附件:《庐阳区国有无证房产明细表》/UploadFile/285/2024/12/20241211165564816481.xlsx
区教体局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