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党员教师 自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逍遥津小学寿春校区党支部开展“七月党员活动日”活动

发布日期:2024-08-02   作者:.逍遥津   来源:庐阳教育体育信息网   阅读:次   字体:[] [] []

为了进一步推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入脑入心,切实抓好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抓好解读和培训,深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理解和运用,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逍遥津小学寿春校区党支部结合实际,于7月31日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线上“党员活动日”活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交流研讨。

在小组学习中,党员教师们积极交流了自己的学习心得。第一党小组丁倩云老师表示:“党规党纪是规范党员行为、维护党的纯洁性的有力武器,身为共产党员,从举起右拳庄严宣誓的那一刻起,我们就肩负着党的信任和人民的期待。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增强党纪意识,让党规党纪成为思想和行动的准绳。”宋执慧老师说:“通过学习,我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党的纪律不仅要求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还要求党员在行动上严格遵守党的规定,做到言行一致。”

第二党小组王静老师表示:“作为一名党员老师,必须时刻警惕,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法规,不越雷池一步。同时,《条例》也强调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于违反党纪的相关行为,不论是谁,都会一视同仁,予以公平正义的处理,绝不会姑息迁就。这也让我清楚地认识到:党纪面前人人平等,没有特权。”程伟老师表示:“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性。作为一名党员教师,我不仅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还要加强学习。只有不断学习、不断进步,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注重自身的党性修养和师德建设,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其他党员老师也积极踊跃地交流自己的学习心得。

通过此次线上集体学习,进一步提高了逍遥津小学寿春校区党支部全体党员教师的纪律修养,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强化了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为实现党的使命和任务提供坚实的保障。

图文:盛晓攀

初审:刘红燕

复审:王    静

终审:吴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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