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即教师的职业道德,是教师在从事教育教学活动中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一个拥有高尚师德的教师,不仅会尽心尽责地传授知识,更会以身作则,通过自己的行为为幼儿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引领幼儿走向正直与光明。为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提高全体教职工职业道德素养,培养更多优秀人才。2024年3月11日合肥市安庆路幼儿园教育集团城市之光分园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了以“学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主题的三月师德学习活动。
学习活动中,安幼教育集团党支部副书记袁媛首先带领全体教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具体内容,从“总则、权利与义务、资格和任用、培养和培训、考核、待遇、奖励、法律责任和附则”这九大方面进行详细解读,并结合实际案例作出警示。全体教师要坚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依法从教。紧接着,结合园所实际,袁媛副书记勉励全体教职工严格遵守《合肥市安庆路幼儿园城市之光分园教师日常行为规范》,要做到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幼儿,钻研自身业务、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备课,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在园内注重自己的礼仪规范,为幼儿作榜样。
通过本次师德学习活动,安幼城市之光分园的全体教师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大家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幼儿园教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日常行为规范》,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师德水平,为幼儿提供更高质量的教育服务,为幼儿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撰稿:王冠倚 初审:袁媛 复审:陈岚 终审:李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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