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中小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中小学生视力监测主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3〕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3年春季学期中小学生视力监测主要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报送项目
左眼裸眼视力、左眼屈光度,右眼裸眼视力、右眼屈光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视力检测与近视防控相关服务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2〕4号),严禁无资质机构入校开展视力检测,严厉打击虚假违法营销宣传行为,严格视力监测数据安全管理,严格视力检测与相关服务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校园视力检测和近视防控相关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儿童青少年健康和权益。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准备好监测场地和环境布置,做到组织安排严谨、现场指挥有序。
(二)强化服务保障。区教体局委托庐阳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儿童青少年视力筛查数据库建设采购项目中标单位——安徽猫头鹰科技有限公司自3月31日起,对全区中小学开展视力筛查,其他任何机构不得入校开展视力监测;日程安排见附件。
(三)防控端口前移。学校要及时通知家长查阅监测结果,对视力异常的学生,及时向家长反馈,告知家长带孩子到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检查,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干预,控制近视发生、发展。
(四)规范数据报送。各校指定专人负责中小学生视力监测相关数据报送工作,保证数据的真实性、严谨性、科学性;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学生视力健康档案安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随意查询、擅自公开发布相关数据信息和借监测筛查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活动。
特此通知。
庐阳区教体局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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