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中、小学:
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校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试行)>等示范文本的通知》(皖教工委【2022】149号)文件要求(附件1),请各中小学在2020年10月修订的学校章程基础上,把《公办中小学章程范本》(附件2)红色标注部分融合到本校章程,且注明“20XX年XX月XX日制定 20XX年XX月XX日修订”。
各单位于12月19日前送纸质稿(加盖公章)到教体局法制安全科,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439844118@qq.com。
特此通知。
庐阳区教体局
2022年12月15日
附件1:皖教工委〔2022〕149号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校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试行)》等示范文本的通知
附件2:公办中小学章程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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