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民办幼儿园(不含委托管理的分园):
根据关于公布修订后的《合肥市市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教〔2020〕149号),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对照条件,积极申报2021年合肥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具体事项如下:
1.ABC类普惠性民办园:参照《合肥市市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
2. D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是认定条件。保教费不高于全区幼儿园保教费的平均标准;年检合格;非ABC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二是奖补政策。D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享受市级财政生均奖补,根据实际情况在中央、省学前教育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用于改善办园条件、添置玩教具、教师培训等。D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统一纳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教师培训与管理。
3.新申报普惠园于4月20日(星期三)上午下班前将申请自评报告(幼儿园基本情况、办园实效、面临问题及下一步打算)、申报表报学社办306室,所有材料均需一式二份(幼儿园保留一份,区教体局一份),电子稿发送lyjysgb@163.com。具体实地认定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郑永贵,电话:65699998。
附件:1.合教〔2020〕149号关于公布修订后的《合肥市市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区教体局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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