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文件相关规定,教育系统学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参加学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数的15%。
事业单位2021年获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的先进集体,或区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与有关部门联合表彰的先进集体,本系统上级部门年度或周期性综合表彰的先进集体,或获得三项以上市委市政府、各类领导小组对单项工作、专项任务的表彰或系统进行的表彰,由单位填报《合肥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申报表》(见附件)并附相关文件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区人社局核准,优秀等次比例可提高到20%,于4月11日前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教体局人事科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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