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的确,家庭教育是教育孩子不可或缺的一环,“子不教,父之过”。家长是孩子终身的老师,并且是孩子无法选择的老师,10月25日上午合肥市长江路幼儿园教育集团京福分园在余园长的带领下组织教师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会议一开始,余园长先向大家介绍了“什么是家庭教育”,“家庭教育体现在哪些方面”,老师们纷纷发言说出自己的想法,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现在很多孩子沉迷网络游戏、推崇校园暴力、甚至各类青少年犯罪频发,这些社会伤疤都在控诉教育失灵,这些毫无疑问,家庭教育缺失或者不当是重要原因。余园长指出“幼儿园教师给予家长的有效指导是家园共育的基础,同时也是家长们信任老师的重要途径,所以教师要积极做到宣传工作。”会议中,余园长还带教师们学习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给家长们立的“规矩”。进一步明确委托照护情形下被委托人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法律责任。同时,进一步做好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的衔接,防止不采用正确的家庭教育方法,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的问题。确实,家庭教育不能总是一地鸡毛,家长们也不能完全做甩手掌柜,毕竟多讲方式方法、多些亲情关爱更利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十年育树,百年树人。教育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通过学习教师们认识到要鼓励家长们以家庭教育促进法为契机,落实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摸索出适合自己与孩子的家庭教育方式方法,引导他们崇德向善、遵纪守法,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合理运用各种方式方法提高家庭教育质量和水平,切实把孩子们培养成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撰稿:吴婷 初审:邵其红 复审:王瑞 终审:余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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