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老百姓的消费水平也逐渐提高,消费行为成了人人日常进行的活动,作为新时代的小学生,我们每个人都是小小消费者,你知道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吗?
在六安路小学国际城校区今天的升旗仪式中,三十一中队为全校师生带来了一场精彩的国旗下讲话。
你知道面对下面的情况该如何处理吗?有一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它可神通广大了,大家在生活中学习它可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哦。
案例一:
“你这个是伪劣产品,我要退货。”
“别捣乱,卖出就不退了。”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与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卖家必须给您退货。
案例二:
“妈妈,网上买的这个电子琴不好用。”
“没关系,我来从网上退货。”
“哇,竟然那么容易就退货成功啦!”
那当然啦!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但是以下四种商品不行哦!一,消费者定做的,二,鲜活易腐烂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案例三:
“商家和我吵起来,就不给我退货,还让我随便告他。”
“别着急,打12315举报他。”
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遇到无赖商家大家直接举报求助。www.12315.cn还可以网上举报哦。
保护消费者权益,靠法律但也靠自己,在生活中,大家要树立正确消费观。
消费观一:
“哎呀,我的信用卡还没还呢!”
量入为出,适度消费。
消费观二:
“妈妈,我同学买了一架遥控飞机,我也要有!”
“咱们不是才买了一架遥控汽车嘛!”
避免盲从,理性消费。
消费观三:
“老板,我的饭给我一次性饭盒,我要带走。”
“好嘞。”
保护环境,绿色消费。
图片五
消费观四:
“我吃饱了,剩下这么多菜可怎么办啊?”
“没事没事,吃不了不要了。”
勤俭节约,艰苦奋斗。
我们是新时代的小学生,新时代的消费者,让我们在安全消费中享受生活!
撰稿人:李恬
摄影人:李恬
审稿人:陈馨
终审人:胡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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