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市庐阳区2019年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原则中“两个一致”原则。其具体解释为: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
方案中要求单独立户和独立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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