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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普法教育“种子”扎根校园土壤——区法院与六小举行“普法教育共建签字仪式”

发布日期:2016-03-07   作者:阮奇亮   阅读:次   字体:[] [] []
    3月4日下午,在合肥市六安路小学会议室,庐阳区法院与六小举行“普法教育共建”签字仪式。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曾东生,研究室主任阮斌、审判员潘红梅,六安路小学的党支部书记李明东、大队辅导员孙晶共同出席了本次签字仪式。

    会上由孙晶辅导员对学校的开设法制课程的目的,以及需要区法院在师资和课程建设上的支持,进行简要陈述。

    区法院的研究室阮斌主任,根据六小的需求,建议在活动形式上可以多样化,采用讲座与实践体验相结合的方式,并热情邀请在适当的时候,可以让部分学生代表前往区法院参观学习。

    区法院的曾东生副院长,首先对六小在学生的法制教育的如此重视表示肯定,“在学生的课程上,区法院会积极支持,全力配合,也希望学校提前把开设的内容和计划告知授课的潘法官”。曾院长还说如果学校以及教师在法律政策咨询上有需要的话,也会积极援助。

    学校的党支部书记李明东,对庐阳区法院在学校普法教育上的大力支持,表示真挚的感谢,并就学校的课程少年宫课程设置情况,进行了简要的概括叙述。对学校开设法制课程,对孩子的教育意义,以及对家庭整体法制素养的提升都有意义。并就上课的次数以及上课的形式与区法院进行积极互动和磋商,气氛热烈而融洽。

    潘红梅法官也表态,深深感受肩上的责任和学校的期望,一定积极配合做好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最后,庐阳区法院的曾东升院长和六安路小学的党支部书记李明东共同签订两单位“普法教育共建基地的合作协议”,签字仪式简朴而郑重。随后庐阳区法院曾副院长一行还兴致勃勃参观了学校的模拟法庭,对模拟法庭的布置给出良好的建议,活动圆满结束。

    庐阳区法院与区内的小学设置法制共建基地尚属首例,区法院的这种创新做法,为推动庐阳区义务教育阶段普法教育的规范化、有效化的普及作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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