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阳区2016年民生工程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2016年民生工程信息、宣传工作,参照省、市民生办的相关考评办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办法考核对象为2016年度省、市级民生工程项目牵头部门,历年民生工程项目承担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考核范围
(一)信息考核范围:在省、市、区民生工程简报,省、市、区民生工程网站上采用的信息。
(二)宣传考核范围:
1、被市级以上民生工程网站上采用的,由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有全国统一刊号、公开发行的市级以上报纸、杂志、主流网站或电台、电视台上登载的宣传庐阳区民生工程工作的原创新闻稿件(含消息、通讯、图片、专题片等)。具体范围如下:
(1)中央级主要媒体、境外媒体、中央主流网站: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科技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法制日报、农民日报、中国新闻社、第一财经日报、21世纪经济报道、经济参考报、中国证券报、香港文汇报、香港大公报、香港商报等报刊、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网”、“新华网”“凤凰网”“财政部网站”。
(2)省级主要媒体、主流网站:安徽日报、安徽电视台、安徽人民广播电台、“中安在线”
(3)其他省级媒体、其他网站:新安晚报、安徽市场报、安徽商报、安徽经济报、工商导报、安徽工人日报、安徽青年报、“安徽网”“安徽政府法制网”等。
(4)市级主要媒体、主流网站:合肥日报、合肥晚报、江淮晨报、合肥电视台、“合肥在线”等。
2、在区级纸媒《庐阳报》刊载的民生工程宣传报道。
三、考核内容
(一)省、市、区民生办的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指导工作有参考价值的重要信息;省、市民生办发布的《季度宣传工作要点》中列举的信息宣传重点以及指定要求报送的信息。
(二)本地区、本部门民生工程工作基本情况和重要动态,特别是推进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果、新经验、新趋势和新进展等。
(三)人民群众对民生需求的变化,社会各界对民生工作方面的评价、意见和建议以及其他应当通过信息渠道反映的各类信息。
四、报送要求:
(一)信息必须坚持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内容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可靠。报送的信息必须主题鲜明,紧扣民生,语言精炼,内容充实。
(二)即时信息、创新亮点、重要活动、媒体采用稿件等内容要严格按照时效性原则报送,不得迟报、漏报或不报,不得月底打包集中报送。
(三)媒体报道要突出民生工程主题,聚焦民生工程成果、主要做法和创新思路,注重时效性。报道主体必须是庐阳区或者是区直部门、乡镇街道,标题必须含有“民生工程”、“民生”字样或者民生工程具体项目名称等醒目标识,否则不记分。
(四)具体信息宣传任务数见《庐阳区2016年民生工程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五、评分标准:
(一)对省级、市级、区级等信息刊物采用的信息,实行分类记分。被省民生简报、网站采用的信息,记5分;被市民生简报、网站采用的信息,记2分;被《庐阳信息》和区民生工程网站(民生动态、民生亮点、成果展示、典型事例)采用的信息记1分。
(二)对中央、省市、区级媒体采用的宣传报道,实行分类记分。被省民生工程网站媒体聚焦采用记3分;被市民生工程网站采用,记2分;《庐阳报》采用的稿件,记1分。
(三)同一篇稿件同时被省、市民生工程网站媒体聚焦采用的,实行累计记分。
六、加减分项
1、图片加分。被区民生工程网站“图看民生”栏目采用的图片,采用一张加0.5分。
2、格式减分。如果格式未按照附件范例格式报送,每一次扣减0.5分(格式要求见附件)。
3、各单位未完成每月信息报送基本任务数的,少一篇扣0.5分。
七、考核办法
1、信息宣传用稿结果每月通报一次。年底按照总记分折算分数纳入全年民生工程工作考核结果。
2、具体考核办法由区民生办负责解释。
庐阳区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