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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区教育系统津贴补贴清理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18   作者:人事科   阅读:次   字体:[] [] []

局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发放的通知》(合人社秘〔2016〕49号)(附件1)、《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区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清理核查工作的通知》(庐阳人社[2016]10号)(附件2)转发给你们,请务必高度重视,全面开展本单位事业人员工资及津补贴发放情况清理核查工作,学校主要负责人为清理核查工作的第一负责人。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清理核查范围
    教育系统各事业单位。
    二、工作步骤
    1.单位自查(3月18日—3月20日)。各单位对2015年度本单位事业人员工资及津补贴发放情况开展自查,如实填写统计表(附件3、附件4),对存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所属事业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形成自查自纠报告。
    2.清理清退(3月21日至3月24日)。各事业单位对照自查、核查结果,对违规发放部分进行清退。
    3.市、区联合督查(3月25日—3月31日)。市、区两级人社、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在各事业单位自查和主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于3月中下旬进行督查。具体督查时间另行通知。督查重点为:津贴补贴发放总量情况。重点核查是否超出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另行发放津贴补贴、无依据发放等。
    4.长效监督。各事业单位要建立长效监督机制,严禁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各种津贴补贴或奖金;严禁单位突破人社、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严禁单位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进行严肃处理。
    三、材料上报要求及时间
    各单位于3月21日(下周一)下班前将《2015年度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发放自查统计表》(附件3)、《2015年度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发放汇总表》(附件4)及自查自纠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到教体局人事科。

附件1:合人社秘【2016】49号.doc 《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发放的通知》 附件2:庐人社〔2016〕10号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区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清理核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3:2015年度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发放自查统计表.xls    附件4:2015年度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发放汇总表.xls




                                                  教体局人事科
                                                  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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