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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合肥市《关于做好2015年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30   作者:徐翠萍   阅读:次   字体:[] [] []

辖区内各校(园)、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现将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合教[2015]268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根据文件精神,将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人员认真领会文件精神,今年职称评审仍按岗位设置管理,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制度紧密衔接,要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评审的,须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请区属公办学校、幼儿园教师申报中、高级职务的填写文件附件1《合肥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内申报资格核准表》(初级职称不用填报)。 
    二、指导参评教师准备、整理好个人资料,填写好相关表格,按照要求加盖公章,严格按评审条件对每人上报的评审材料进行把关,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三、各单位在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见附件9)。中、高级要分开填写,其中凡是涉及填写时间的表格一定要设置为“文本”格式。出生年月、资格时间等填写时均为6个数字,例如:出生年月1980-03、资格时间1988-12),并按学科分类集中汇总。  
    四、继续教育学时审核。请各单位于上报评审材料时,一并到人事科审核今年参加职称评定教师的继续教育学时,其中申报高级教师职务的,还需以学校为单位,将相关材料准备齐全,统一到市人社局1312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进行复核。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由教师任职学校负责初审,并将相关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项目名称(按时间顺序)交由专人统一登记到教师继续教育证书(省人事厅印制)上。 申报各类职称评审人员,必须具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必修课(选学其中一门《职业道德素养》、《心理健康教育》和《创新团队建设》)的学习,计24学时。 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资格人员,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应取得5个模块合格证书,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资格人员应取得4个模块合格证书。
    五、教师支教。县城以上(含县城)中小学教师申报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必须提供任现职以来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的实证材料(须经县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考核认定)。
    六、 中高级、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 
    七、纪律要求  
     对伪造学历、资历、剽窃和侵吞他人成果,抄袭他人论文等弄虚作假的申报人,一经查实,5年内取消申报资格,并视情节追究所在单位或有关人员的责任;评审已通过的,撤销其专业技术资格,收回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对包庇、纵容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八、材料上报时间:2015年10月19日前到区教体局人事科进行材料上报。(其中申报中、高级职务需上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附件9)、申报初级教师职务需上报《合肥市中小学初级教师评审(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 》(附件10)电子表各一份,电子表报送至人事科邮箱rsk65699989@126.com邮箱)。  
     (注:请各幼儿园辅导组负责人通知相关幼儿园。)   

合教[2015]268号关于做好2015年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pdf合教[2015]268号附件1-8.doc合教[2015]268号附件9、10.doc

                                              教体局人事科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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