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属中小学:
为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教基一〔2012〕15号)精神,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合办〔2014〕30号),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现将做好我市中小学毕业年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通知转发。请各校根据自己学校情况,制定方案安排活动,6月25日前完成活动和资料上交(方案、照片等),资料发至教研室心理学科邮箱:lyxinlijiaoyan@126.com
区教研室
20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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