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机关相关科室:
根据《关于2015年度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合教[2015]1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师培训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培训项目
(一)在职教师岗位培训
1.学科教师集中培训(30学时)
培训对象: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全区小学教师、初中教师集中培训由合肥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基地(合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幼儿园教师集中培训由合肥市学前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基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2.学科教师远程培训(30-42学时)
培训对象: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教师。其中,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远程培训30学时;高中阶段教师远程培训42学时,以线上学习和线下研修相结合、虚拟学习与教学实践相结合形式组织实施。
(二)市级教师专项培训
1.心理健康教育远程培训(24学时)
培训对象:2013年以来未参加心理健康教育远程培训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参加培训。
培训时间:2015年8月-12月。
2. 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国防教育教师培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培训等市级专项培训具体根据附件1-3的培训名单和分配名额上报。
二、工作要求
1.强化培训纪律。各校(园)要加强对参加培训教师的管理,强化纪律要求。各校(园)上报的培训教师名单原则上不得更改。若参训教师参加外出集中培训,要合理的安排工作、学习和生活,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和培训承办单位的要求认真参加培训,原则上不得请假。
2.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安徽省“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1〕16号)文件精神,实行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每学年度不少于72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请各校(园)加强教师培训意识,并指派专人负责。对于学科远程和心理健康教育远程培训,参训教师必须要按要求及时进行注册、登陆学习、完成相关作业。
3.请各联盟园的组长园负责通知联盟内各幼儿园并组织好报名工作。
4.学科教师集中培训、学科教师远程培训、心理健康教育远程培训先进行报名,具体缴费时间、地点、收费标准等相关要求等市局或培训机构下发通知后另行通知。
5.培训报名,请以学校为单位填好《2015年度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教育管理干部培训汇总表》(见附件4),于6月8日之前将汇总表纸质稿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区教体局人事科303室,同时将电子稿发至
rsk65699989@126.com。邮件主题请以“**学校2015年度教师培训报名汇总表”命名。逾期不报,视为放弃,责任自负。
(注:2014年学科远程培训证书和心理健康远程培训证书已下发到人事科,上报材料时请注意领取。)
附件:
1.2015庐阳区中学教师参加市级培训名单.xls
2.2015庐阳区小学教师参加市级培训名单.xls
3.2015庐阳区幼儿园教师参加市级培训名单.xls
4.2015年度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及教育管理干部培训汇总表.xls 合肥市庐阳区教育体育局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