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庐阳区2015年校园文化艺术节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08 作者:朱晓艳 阅读: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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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中小学、幼儿园、寿春中学、新华实验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促进少年儿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艺术教育的成果,推动各校(园)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拟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广泛开展校园文化艺术节的基础上,举办庐阳区2015年校园文化艺术节调演,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校(园)要将校园文化艺术节做为学校特色活动课程的有效载体,在六• 一前夕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活动要注重面向全体学生,展示校本课程的成果,丰富学生课余生活。请各校(园)于5月15日前将校园文化艺术节方案报送至基教科(小学及幼儿园艺术节中如有舞蹈、声乐等表演性节目,请将人数、曲目、节目时长等详细说明)。
2、根据各校活动开展情况,区教体局拟于六• 一前夕分别举办庐阳区幼儿园、小学2015年校园文化艺术节调演,调演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基教科
20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