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花园小学荣获“第十三届合肥市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2015-05-30   作者:宛群c海棠   阅读:次   字体:[] [] []

在市文明委开展的第十三届文明单位和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乡镇、文明村评选命名活动中,海棠花园小学获得“第十三届合肥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海棠花园小学一直坚持阳光办学,坚持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坚持培养有理想有道德的阳光文明学生,在合肥市中小学中表现突出。自2014年11月活动开展以来,海棠花园小学更是严格按照要求自测自评,规范校园卫生、学校党员建设、教师教育教学管理、学生文明礼仪等各个方面。校长彭发玉多次带领校领导们走进老师们的课堂,参与到听课评课中,副校长郑道全常常牺牲周末休息时间来校对学校的安全设施进行排查,副校长王志芳不断带领老师们研读课本,拓展专业阅读,开展了一系列促发展的活动,老师们积极学习……这样的努力收获了家长的赞誉,并在市文明办的明查暗访中,获得了高度的肯定。

“第十三届合肥市文明单位”——在这样的肯定和激励中,海棠花园小学必将在校领导的带领下,越走越远,创造更多辉煌! 

(王志芳已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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