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中小学:
现将合教秘【2015】242号《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校徽、校旗、校歌、校训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组织好相关学科教师积极带领学生创作,校徽、校旗、校歌、校训作品须于2015年6月22日前报送,区里择优推荐至市里参评。所有材料用A4纸打印(字体是3号仿宋),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校徽、校旗附彩照,校歌要附歌谱(指曲谱与歌词的组合)一份外,并附作品光盘。
校徽、校旗、校歌、校训推荐作品一览表
类别 |
作品名称(可不填) |
报送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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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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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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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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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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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
2015年5月29日
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校徽、校旗、校歌、校训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推动学校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构建和谐校园,营造文化育人的浓厚氛围,根据《关于合肥市中小学校品质提升试验区的实施意见》(合教〔2015〕94号)精神,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校徽、校旗、校歌、校训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校徽、校旗、校歌、校训作为学校文化的重要内容,反映学校的教育理念、办学特色、历史传统,是学校精神的重要载体。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征集评选活动,引导学校深入挖掘校徽、校旗、校歌、校训的思想内涵,使之成为全校师生共同的价值追求,推动学校文化建设活动的开展,提升学校的文化力和知名度。
二、标准和要求
(一)校徽
1.要浓缩学校精华,内涵丰富,寓意深刻,体现学校特色。
2.设计要新颖,和谐美观,便于识别。
3.要配有简要的说明,以阐明寓意。
(二)校旗
1.要体现学校的文化底蕴和鲜明的特色。
2.要构思新颖,美观大方,具有较强的美感和视觉传播效力。
3.要整体流畅、和谐统一,要有很强的形象力和时代感,适宜在校园机关场所和对外交往中广泛使用。
(三)校歌
1.谱曲要富有朝气,旋律优美,节奏鲜明,便于传唱。
2.歌词要昂扬向上,催人奋进,内涵丰富,寓意深长,能够体现学校办学理念和价值追求。
3.表现形式以合唱为主,也可有领唱和重唱等形式。
(四)校训
1.要具有深刻的教育内涵,体现育人功能。
2.要符合本校学生的认知水平,体现学校特色。
3.要语言朴实凝练,言简意赅,便于记诵,具有高度认同感。
三、有关要求
(一)各中小学要积极参加校徽、校旗、校歌、校训征集评选活动,并将其作为加强学校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通过活动,充分发挥校徽、校旗、校歌、校训在激励学生成长、沟通师生情感、凝聚学校精神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今后各中小学校在开展校徽、校旗、校歌、校训建设工作时要参照本文标准和要求。
(二)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指导和帮助所属学校开展活动,在对所属学校进行征集评选的基础上,向市教育局分别推荐5个优秀校徽、5面优秀校旗、5首优秀校歌、5篇优秀校训(兼顾高中、初中和小学)参加市级评选,作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名额限制。市管学校直接向市教育局报送。
(三)参加市级评选的校徽、校旗、校歌、校训须于2015年6月30日前报送。所有材料用A4纸打印(字体是3号仿宋),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校徽、校旗附彩照,校歌要附歌谱(指曲谱与歌词的组合)一份外,并附作品光盘。
(四)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选结果将在《合肥教育信息网》等媒体上发布。
联系人:瞿玉林,电话:63505200,邮箱:hfjjch@163.com.
合肥市教育局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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