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中小学、寿春中学、新华实验中学、农科院小学: 接市教育局通知,请各单位于5月21日(明天)上午11:00之前上报学校教室数、功能室数。市教育局将统一制作安全提示牌。逾期视为放弃,责任自负。 学校上报电子稿,注明教室数、功能室数。邮箱:1439844118@qq.com。 咨询电话:法制安全科65699336。 特此通知。
区教体局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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