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中、小学,寿春中学、新华实验中学、在册幼儿园: 请各校于4月30日(周四)前将2015年秋季招生计划(书面,学校盖章)报基教科审批。具体要求如下: 1、拟招班级数、拟招生人数。 2、今年招生中可能出现的主要问题(条款式说明即可)。 3、对今年招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寿春中学、新华实验中学另请报送招生简章。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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