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是世界消费者权益日,为了使幼儿了解作为小公民应享有的消费权益,培养正确的消费意识,针对幼儿期的消费特点,2015年3月15日,合肥市安庆路幼儿园中班年级组组织幼儿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消费维权主题教育活动。
活动中,教师首先介绍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意义以及消费者的权利等初浅的法律知识,接着引导幼儿通过对实物(合格食品和劣质食品)的观察比较,教孩子们认识食品安全标志、绿色食品标志等,让孩子们了解选购食品时要查验QS食品安全标志、质量检验合格标志、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食品安全信息,如果不小心买到了劣质食品,就可以通过拨打12315电话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还带领幼儿一起观看幼儿园采购的食品,知道幼儿园采购的都是安全合格的食品。
本次活动展开,不仅给予幼儿正确选购食品的消费意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还鼓励了幼儿争做有心人,注意从小处着眼,启发他们科学的消费观念,培养健康的消费习惯,同时更增强了大家的维权意识。(通讯员:魏海月 审稿人:徐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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