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机关各科室:
现将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人社局、合肥市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安徽省第十一批特级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合教[2015]2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规定和要求,做好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主要领导务必高度重视,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特级教师评选文件,允许所有符合条件的教师参与公平竞争。在充分酝酿提名的基础上,由单位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正式推荐人选名单及其申报材料要在单位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教育局。具体推荐范围、条件等见转发文件。
二、推荐名额。市教育局分配给我区推荐指标:中学(含中师、教师进修学校、教研机构、校外教育机构)2名;小学(含幼儿园、特教学校)2名。
三、报送材料要求和时间安排
(一)报送材料要求(推荐人员材料各单位必须进行初审并严格把关)。
1.推荐人选报告和评审推荐工作小结各一份;
2.《安徽省第十一批特级教师评选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见附件)一式三份;
3.《安徽省特级教师评审表》一式三份;
4.填写《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见附件)。在报送代表作原件的同时,需提交复印件和电子稿,复印件提供发表论文期刊的封面、目录和正文(所在单位验证盖章);电子稿提供(word或pdf格式均可),以作者姓名命名文档,发送至rsk65699989@126.com邮箱。
5.推荐人选的个人资料(其中涉及到证件、证书的,可提供复印件,并由所在单位验证盖章)。
(二)时间安排。各单位应于2015年2月28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区教体局人事科,电子稿发至rsk65699989@126.com邮箱。
附件:1.合教[2015]20号关于认真做好安徽省第十一批特级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庐阳区教体局
2015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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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0103020005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