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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5年外宣稿件统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21   作者:组宣科   阅读:次   字体:[] [] []
局属各单位:   
    根据区委宣传部工作要求,请各单位认真做好2015年度外宣稿件统计上报工作。请于2015年12月28日前,将2015年(1—12月)外宣发稿统计报至组宣科307室,电子稿传至邮箱:lyzxk1009@163.com
报送内容:
    1. 《庐阳区新闻稿件统计明细表》和《汇总表》电子稿、打印稿(打印稿须加盖公章);
    2. 平面媒体(报刊)报道上报复印件(用A3或A4复印,报刊名、日期、稿件内容均要清晰)
    3. 电视报道报送视频内容,网络报道附截图打印稿。
      遗漏的报道于2016年1月4、5两日集中补报。统计结果将作为年终宣传表彰主要依据,请各单位按时报送。
统计说明:
    1. 所有稿件均须为各类媒体正面宣传教育发展的新闻稿件(含消息、通讯、图片、专题片等);
    2. 稿件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分类统计(统计顺序见电子表格的“备注”栏);
    3. 报送稿件范围:
        ①中央级主要媒体:人民日报、新华每日电讯、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科技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中国妇女报、法制日报、农民日报、中国新闻社等;
        ②海外、境外主要媒体:美国•侨报、法国•欧洲日报、澳大利亚•华夏周报、香港文汇报、香港大公报、香港商报、凤凰卫视等;
        ③省级媒体:安徽日报、新安晚报、安徽商报、市场星报、安徽青年报、安徽工人日报,安徽卫视•安徽新闻联播、安徽人民广播电台;
        ④市级媒体:合肥日报、合肥晚报、江淮晨报,合肥电视台、合肥人民广播电台等;
        ⑤区级媒体:庐阳报、《庐阳教育》杂志等。
        ⑥网站:新华网、人民网、光明网、安徽网、中安在线等门户综合网站,不包含行业(教育)网和商业网。网络视频等同于普通新闻。
    4. 按照《庐阳区新闻稿件统计明细表》、《汇总表》格式填写,并根据稿件分值,填写自评分数(表格见附件)。
区教体局组宣科
2015.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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