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提高全体教职工的法律知识,并自觉贯彻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提升自身职业道德素养,2020年10月26日下午,合肥市安庆路幼儿园教育集团迎松路分园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阜阳市临泉县城东街道中心幼儿园园长陈莉、城关街道城关幼儿园园长苏晓娟参与此次学习活动。
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共132条、16000多字,对未成年人保护面临的很多新问题、复杂问题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迎松路分园副园长陈茜就《未成年人保护法》全文内容进进行重点解读和具体分析,带领全体教职工重点学习与幼儿园关系密切的第三章《学校保护》,详细的内容引发大家触动和思考,是行动的正确方向和指导。学习中,大家认真聆听与记录,加强法的意识,对照自己的工作,检验自己的言行举止,促使各方面做得更好。陈茜对全体教职工提出要求: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全文内容,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好教师。
随后,陈茜以“九要九不要”勉励青年教师,涵养能干会干的“青年格局”、追求极致的“青年情怀”、坚守使命的“青年态度”,在教育教学中不仅要“尽力”还要“尽心”,把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渗透到平时教育教学生活的细节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安幼集团总园长李峥表示: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使大家对该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思想上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升华。未成年人需要的是关爱,尤其是幼儿园的孩子,更应该受到关注与爱护。作为教育工作者,要肩负起保护幼儿的这份责任,精心爱护、尊重、理解、平等对待每一个孩子。与法同行,让教育更有温度!
(撰稿人:宋园园 审稿人:陈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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