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庐阳区廉政档案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区管科级干部廉政档案由区纪委监委统一管理,每年需更新一次。为做好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建立和已建科级干部廉政档案更新工作,现就报送科级干部廉政档案材料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新提拔的区管副科级干部。本人填写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见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受到约谈函询、问责和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已建档的区管科级干部。本人填写的个人领导职务、婚姻、房产等重大报告事项变化登记表(见附件2);受到约谈函询、问责和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区管科级干部因群众反映、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等在民主生活会上发言材料中的问题说明部分,纸质版和电子版(见附件4)。
二、报送时间
2020年8月24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区教体局办公室423室,电子版以U盘形式一并报送。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报送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2.各单位需报送廉政档案材料的干部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肃对待廉政档案材料报送工作,认真填写、如实填写。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审签,要逐一把关。
3.各单位要根据区管科级干部廉政档案材料报送的相关要求,准确把握报送程序和时间节点,及时上报。对故意瞒报或迟报、漏报的单位或个人,将视情况,严肃问责。
4.各单位自管廉政档案的新建或更新,依据《庐阳区廉政档案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精神,参照本通知相关要求同步进行,区纪委不再另行通知。
相关附件表格可从局网站后台下载。
局办公室(监察室)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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