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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四届合肥市“师德楷模”“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7   作者:人事科   来源:庐阳教育体育信息网   阅读:次   字体:[] [] []

辖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

现将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四届合肥市“师德楷模”“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评推领导小组,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结合“守教育初心、担育人使命、作师德表率”主题教育活动,把评选推荐先进的过程作为弘扬高尚师德、倡导尊师重教的过程,要通过宣传师德先进,在广大教师中形成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

二、市教育局分配我区师德先进个人(楷模)共9名(其中师德楷模候选人2名),师德建设先进集体3所。各单位要在广泛发动,充分酝酿,征求师生及社会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市教育局评选文件中的评选范围和对象、评选条件、评选推荐程序及材料要求,严格工作程序,确保评选质量,切实把业绩突出、事迹典型、社会公认的先进推选出来。

三、各单位要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评互评、民主推荐、集体决定的方式推选出师德先进个人(楷模)候选人;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由各级各类学校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自荐。经公示(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填写相关表格及材料并上报。

四、各单位限报师德先进个人 (或楷模)候选人1人、 先进集体候选单位1个。

五、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市级上报材料要求,于720日前将被推荐相关表格、推荐评选工作报告和公示材料报区教体局人事科,逾期不再受理。电子版发至rsk65699989@126.com邮箱。

附件:1.关于开展第四届合肥市“师德楷模”“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2.第四届“合肥市师德楷模”附件2-5

 

区教体局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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