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中小学、寿春中学、新华实验中学: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开展教育扶贫学生资助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以及《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扶贫学生资助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中小学对照文件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于6月15日前将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报教体局计财科备案。
附:《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开展教育扶贫学生资助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
教体局计财科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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