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根据市局通知要求,现就2019年我区学校艺术教育评价暨学校美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
1.范围:局属小学、初中。
2.办法:自评工作以学年为单位,自评结果以分数形式呈现。
3.要求:填报《2018-2019学年合肥市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报表》(表1)、《2018-2019学年合肥市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情况登记表》(表2),请于12月26日(周四)上午下班前,电子版发至基教科邮箱hfly9982@163.com。
二、实验校上报艺术教育年度工作总结和艺术素质测评情况小结
1.范围:45中、红星、海棠、逍遥津、六小中铁、六小、南小等实验校。
2.艺术教育年度工作总结要求:重点反映课程建设、教师配备、教育管理、经费投入、设施设备、课外活动、校园文化环境、重点项目推进,以及实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制度等方面的情况。12月26日(周四)上午下班前,电子版发至基教科邮箱hfly9982@163.com。
3.艺术素质测评情况小结要求:依据《安徽省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施办法》,总结本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及艺术素质测评指标、内容和相关配套政策完善情况等。12月26日(周四)上午下班前,电子版发至基教科邮箱hfly9982@163.com。
附件2: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学校艺术教育评价暨学校美育工作调研的通知
基教科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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