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妇联《关于开展家庭教育主题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合教秘基〔2019〕39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对照文件要求,扎实开展三宣传(发布家庭教育文章、推广典型经验、分享美丽家长体验)两讲座(开展校园长访谈、组织专家讲座)一交流(开展工作交流)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通过网站、微信等形式,开展好家庭教育主题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2.各单位重点就活动内容中第4条“推广一批典型经验”,进行认真总结提炼,并于12月17日前,将总结材料电子稿发至基教科邮箱hfly9982@163.com。
3.注意保留宣传月期间过程性资料,已申报家校共育创新实验校的单位(45中、大杨、海棠、育新)更要注意资料的完整性。
4.有意愿在区级层面进行“校园长谈家教”活动的,可与区教体局基教科联系
附件:合教秘基〔2019〕390号关于开展家庭教育主题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基教科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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