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幼教育集团城市之光分园:学习食品安全法,护航幼苗保健康——法律顾问进校园活动

发布日期:2019-11-25   作者:曹艳浈   来源:庐阳教育体育信息网   阅读:次   字体:[] [] []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事关全体幼儿的生命与健康,抓好幼儿园的食品安全工作,是保障师生健康安全的需要。为严格把控食品安全,确保幼儿的健康饮食,2019年11月22日合肥市安庆路幼儿园教育集团城市之光分园邀请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刘忠律师为全体教职工开展“学习食品安全法,护航幼苗保健康”教育主题活动。

刘律师本次法律知识讲座从食品安全法的立法沿革、现行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与食品安全法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三个方面进行阐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中国全国人民大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中国国家法律文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18年12月29日修正。从《食品卫生法》到《食品安全法》两个字的改变,体现的是我国食品安全从立法观念到监管模式的全方位巨大的转变。接着讲解了在法律条款中食品采购时的注意事项和如何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特别强调了幼儿园相关负责人的职责和义务,在幼儿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上报,并提前做好应急的安全预案。最后,刘律师向老师们解读了食品安全法相关的规范性文件,《食品安全法》共有十章,重点向老师们介绍了前三章,第一章是总则,分为十三条。第二章是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和评估,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核实并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性质部门会同同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制定、调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第三章是食品安全标准,介绍了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刘律师通俗易懂的语言和严谨的专业知识,让全体教职工获益匪浅、受益良多。

法律是最公正的尺度和标准。作为幼教工作者,在食品安全面前,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护航幼苗的最佳保障。此次法律顾问进校园活动,增强了教职工的食品安全的法律意识,进一步了解了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安幼城市之光分园将继续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相关学习,保障幼儿的合法权益,助力幼儿健康成长。(撰稿:曹艳浈  审稿:袁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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