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学校安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思政【2019】4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落实。
1、各学校填报学生数应与今年教育事业统计学生数一致。
2、民办学校以办学许可证为单位,公办学校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为单位填报(多校区及分校学生数、安保队伍等数据需合并填报)
3、时间截止11月15日(本周五),时间紧,任务重,请高度重视,圆满完成。
特此通知。
区教体局
2019年11月13日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学校安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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