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阳区检察院在庐中开展“少年成长 法律护航”活动

发布日期:2019-10-07   作者:康洁a庐中   来源:庐阳教育体育信息网   阅读:次   字体:[]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弘扬法治精神,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9月29日下午,庐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卓一行走进庐阳中学,开展“少年成长 法律护航”活动,向相关学校赠送法治书籍、普法展板。区教体局副局长娄平、法制安全科科长吴珠庆,庐阳中学校长汪晓军、42中铁校区校长石卫星、安三小灵溪路校区执行校长王燕、南门森林城校区执行校长何炜参加活动。座谈会及赠书仪式由吴珠庆主持。

 娄平代表全区广大师生对检察院一直以来积极主动作为,关心支持教育法治工作,关心关怀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所付出的努力表示衷心感谢。娄平指出,校园法治教育能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预防校园暴力、欺凌,有效减少违法犯罪,在学校教育中居于重要地位。学校要按照“全面依法治国”建设要求,把法治教育与德育活动、安全教育、校园文化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密织“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法治教育网络,形成整体运作的良好态势,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校园和谐平安。

       

张卓表示,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和推动者的双重责任,既是“护法卫士”,又是“普法先锋”。希望本次活动的开展,能畅通社会与学校、师生的对接渠道,在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预防校园欺凌、性侵事件发生,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吴珠庆在主持座谈会时指出,本次活动选取的四所学校具有代表性。庐阳中学作为省级文明校园,不断探索创新法治教育活动路径,在全区率先聘请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为学生平安健康成长保驾护航42中铁校区校长石卫星兼有律师身份,倡导并落实“法治入校,法理入心”;安三小灵溪路校区法治教育资源丰富,教育效果显著;南门小学森林城校区法治教育落实到位,普法活动成果丰富。

座谈会上,庐阳中学党支部副书记、校长汪晓军介绍,近年来庐中以党建工作为引领,推进依法办学,落实法治教育,弘扬法治文化,渗透法治思想,让学生时时处处受教育,点点滴滴受熏陶。学校以创建全国文明校园为目标,以建设美丽平安校园为抓手,开展多种教育活动,取得丰硕教育成果。42中铁校区校长石卫星,安三小灵溪路校区校长王燕,南门森林城校区校长何炜结合本校法治教育开展情况先后发言。

座谈会后,检察院领导向学校赠送了法律书籍和经典文学书籍,与会领导共同参观了法治宣传展板。校检双方表示,将继续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学生法治教育、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合作与联系,形成校检共建合作机制,共同撑起全区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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