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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以及校长办学社会满意度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21   作者:方明惠   来源:庐阳教育体育信息网   阅读:次   字体:[] [] []


各单位党支部:

根据工作安排,庐阳区教育体育局将开展2018—2019年度的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以及校长办学社会满意度测评工作,请各单位工会组织在党支部的领导下,根据《庐阳区教育系统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实施意见》等精神,认真组织好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以及校长办学社会满意度测评工作,努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形成和谐的内部环境,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努力做到科学治校、民主治校和依法治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8—2019年度的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安排

(一)评议时间: 2019年7月10日前完成。

建议将测评工作与校长办学社会满意度测评工作、教职工大会(教代会)、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等工作加以整合。

(二)被评议对象:学校校级班子成员。

(三)组织管理

1. 下校人员全程参与民评等工作(安排表见附件)。

2. 民主评议程序:

(1)宣读《庐阳区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实施意见》;

(2)被评议的领导干部在全体教师面前述职;

(3)清点到会人数;

(4)下发测评表;

(5)采用无记名填写测评表的形式,对被评议人进行测评;

(6)下校人员收票并与学校评议领导小组成员现场(不要转移地点)统计票数、测算并填写测评结果;

(7)学校统计人签字、下校人员签字、学校盖章;

(8)下校人员当场封存所有的测评表及汇总结果并带回交区教育工会。

3.请各单位准备好测评表和《庐阳区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实施意见》或《合肥市庐阳区教育局管理制度汇编》。

4. 请各单位及时与教育局相关人员联系,组织好民评等工作。

5. 请各单位认真总结并于2019年9月底前上交相关材料(见实施方案第五点中的第七小点)。

二、关于开展校长办学社会满意度测评工作的安排

(一)测评时间: 2019年7月10日前完成。建议将测评工作与学校的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一并进行,学校民评领导小组同时负责校长办学满意度测评工作。

(二)测评对象:学校校级领导干部

(三)参评人员: 每校随机安排15名学生家长、“两代表一委员”2人、社区代表3人。

(四)组织管理:

1.机关下校人员全程参与校长办学满意度测评工作(下校安排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 )

2.测评程序:

(1)参加测评的人员签到;

(2)校长主持测评会,介绍参加会议的参评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

(3)校长简要介绍学校一年来办学取得的成绩;

(4)机关工作人员提要求;

(5)下发测评表;

(6)采用无记名填写测评表的形式,对被评议人进行测评;

(7)下校人员收票并与学校评议领导小组成员现场(不要转移地点)统计票数、测算并填写测评结果;

(8)学校统计人签字、下校人员签字、学校盖章;

(9)下校人员当场封存签到表、所有的测评表及汇总结果并带回交局组宣科。

3. 请各单位准备好签到表和测评表。

4. 请各单位及时与教体局相关人员联系,组织好测评工作。

 附件:

 1.  2019年机关人员下校参加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安排表

2. 《2018~2019年度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相关表格》

3. 《庐阳区教育系统2018~2019年度校长办学满意度测评相关表格》  

/UploadFile/285/2019/6/20190621163875677567.docx  (安排表)    

/UploadFile/285/2019/6/20190621163931793179.zip  (满意度测评相关表格)  

/UploadFile/285/2019/6/20190621163963606360.zip  (评注评议相关表格))

       教育工会  组宣科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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